近日,昆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管控和特色风貌塑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昆明将加强城市空间管控,以彰显城市山水环境特征,塑造地方城市建筑特色。在环滇池地区合理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塑造从中心地区向山边水边逐渐跌落的整体城市形态,整体形成“三山一水、两核一极,北高南低、北密南疏,西控东拓、生态间隔,两区六廊、山水相望”的城市空间格局。
昆明城市特色逐步丧失
昆明是云南省省会、高原湖滨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打造独具特色、个性鲜明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基础条件。昆明古城依山傍水而建,是中国传统城市“崇山尚水、天人合一”城建思想的宏伟杰作。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市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景观特色风貌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城镇人口的快速集聚,城市规模迅速扩张,人口、土地、环境的矛盾逐步显现,昆明城市的生态空间、山水环境和特色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城市建筑追求新奇高大,城市特色逐步丧失。
为加强昆明城市空间管控,彰显城市山水环境特征,塑造地方城市建筑特色,真正把昆明城市建设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宜居城市,根据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会议提出“全面总结昆明‘多规合一’、完成空间形态与城市天际线导则和城市建筑特色导引等重要规划工作,加强城市空间管控和特色风貌塑造”工作要求,由市规划局负责牵头起草《指导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逐条修改完善,在总结已编制完成的《昆明市滇池流域地区“多规合一”规划》《环滇池空间形态与城市天际线控制规划》和《昆明城市建筑特色导引》等重要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昆明实际,提出本指导意见。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指导意见》分五个部分,共15条。在总结已编制完成的“多规合一”规划、空间形态与城市天际线导则和城市建筑特色导引等重要规划的基础上,以塑造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整体景观风貌为目标,从城市空间管控、特色风貌塑造、建筑特色引导等方面出发,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对于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出在环滇池地区合理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塑造从中心地区向山边水边逐渐跌落的整体城市形态,协调周边区域,整体形成“三山一水、两核一极,北高南低、北密南疏,西控东拓、生态间隔,两区六廊、山水相望”的城市空间格局。
三山一水、两核一极。保护“大三山一水”的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传承“小三山一水”的城市历史空间格局;构建以老城区和呈贡新区为核心、滇中新区为增长极的城市未来发展格局。
北高南低、北密南疏。环滇池流域城市组团结合滇池流域山水特征,滇池北部组团城市开发强度相对较高、较密,滇池南部组团建设开发高度、密度应逐步降低;要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逐步向滇池边跌落。
西控东拓、生态间隔。在环滇池地区的西部片区,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山水景观敏感性较高,需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及开发强度,东部片区的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应结合政策、区位、交通、功能优势,完善基础设施,拓展提升产业和人口聚集功能;科学引导相关产业和功能向滇池流域外的滇中新区及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发展,优化人口、产业、空间布局,实现由滇池流域内集聚发展向流域内外协同发展的转变,形成有机联系的组团式空间结构,充分保留、利用城市各组团各片区之间的生态隔离带,打造城市生态走廊和绿肺,防止城市的无序蔓延。
两区六廊、山水相望。加快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强化城市生态涵养区的生态保障和水源涵养功能,突出六条经济走廊发展轴的带动作用,打造城乡协调发展的示范区;持续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大力修复森林植被和山体景观,全面改善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塑造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整体景观风貌。
北部县区在保证城镇建设安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的基础上,要针对山地城镇的主要特征,重点研究山体、水体和城市等之间的关系,在总体规划中按照重要性进行分级,确定城市山水格局保护层次和定位,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南部县区在严格保护坝区优质耕地,杜绝坝区城镇无序扩展,彰显坝区景观风貌特色的基础上,要对主要面山区域、水体、森林公园、田园风光、城市主要出入口及城市边界、重要开放空间等坝区空间格局要素进行管控。
尊重城市自然环境特征
自然环境是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特征,具有强大的识别性和特性。城市建设活动要结合城市地理环境特征,强化近山临水区域的建设活动管控,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环境特征。
严格落实《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退让的要求,强化各类水库、滇池主要出入河道周边的建筑退距要求,沿滇池主要出入湖河道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地上和地下退让同侧蓝线不小于50米,一般河道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退让蓝线或同侧河堤外缘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其他河道及沟渠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退让蓝线或同侧河堤外缘线的距离不小于15米。
按照《环滇池空间形态与城市天际线控制规划》中的整体高度控制分区图,在环滇池流域地区对城市景观风貌敏感的近山临水区域进行建设活动控制,建设活动应以山体保护与生态恢复为主;近山临水区域为城市限高区,建筑高度原则上应控制在12米以下,最高不突破24米,协调区内建筑高度以24米、36米等逐级向城市中心片区递增。
针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区域划定视线控制区和视线走廊,控制区内应通过视线、天际线、历史文化分析,确定建筑高度及空间组合,保证历史建筑、街区周边的景观效果。
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结合自然环境和山水特征,尽快通过城市设计研究划定近山临水区,明确建筑退让和高度控制要求,有效控制和引导区域开发建设活动。
塑造“远山大城”景观风貌特色
建筑节奏韵律是丰富城市界面和天际线的重要方法。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结合城镇周边的山水环境特征、规模尺度、文化底蕴,研究制定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城镇天际线,塑造不同的城市区域建筑群体的优美节奏和韵律,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整体景观特征。
在主城区和呈贡区,应着力塑造“远山大城”景观风貌特色,构建现代都市景观,强化与山体相协调的天际线轮廓;晋城片区应着力塑造“前丘远城”景观风貌特色,依托地形山丘,塑造历史小镇景观。
在晋宁昆阳片区,应着力塑造“大山小城”景观风貌特色,依托自然山水,塑造生态小城景观;海口片区应着力塑造“近山小镇”景观风貌特色,打造延展式山地小城景观;滇池西岸区域应着力塑造“大山大绿”景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限制城市开发,打造以自然山水环境为主的城市休闲山水景观。
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结合山水环境、地形地貌及文化底蕴等特质条件,塑造独特景观风貌。
中心城区以暖色系为主基调
建筑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既有全球的共性,也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城市建筑特色定位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项目管理中起管控和引导的作用。建筑特色来源于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最佳利用,具有特色的建筑可以凸显昆明地方建筑特性和全面提升城市魅力。地方建筑特色是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而逐步形成。
在城市特色方面,要突出昆明“一域有风情,一路有风景,一城有记忆,一方有乡愁”特色,明确昆明“高原生态水乡、历史文化名城、多元地域文化、现代时尚开放”的建筑特色定位。
在城市形象方面,要结合昆明气候生态、土壤植被、经济民生、民族文脉、历史传承、群体记忆、风俗习惯、时代面貌引导控制建筑形象,达到建筑外装修、装饰及色彩等风格的协调与统一,创建具有“民族味、山水情,历史脉、国际范”的城市形象。
在建筑色彩控制方面,要强化建筑主基调和色彩控制体系,在昆明中心城区以暖色系为主基调的城市总体色彩,通过冷色系作为辅助点缀,形成丰富又统一和谐的城市色调。市域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结合城市的人文环境、自然资源等的特征和禀赋,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专题研究并确定。
在建筑创作方面,要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强化建筑形式、色彩、材质等的控制,对不同民族样式、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进行引导,体现云南多民族地区建筑特色。要注意传承和充分利用干栏建筑、一颗印(合院)等地方建筑风格和重檐、门楼、柱式等地方建筑符号,营造具有昆明地域特色的建筑类型。
推进建筑特色分区指引
建筑要与所在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紧密结合,按照城市规模及环境特点,在城市设计中划定建筑特色控制分区,实行分区管理。对不同分区内建筑布局和设计进行控制和引导,重视建筑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设计要尊重自然,依山就势,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建筑中,逐步构建完整统一的建筑景观,突显地方地域建筑特色。
在滨水区域,建筑应体现景观与建筑功能的融合,在建筑形态上通过底层架空或设置院落、沿街骑楼、街廊,营造滨水滨湖建筑体型和风格特色,形成低矮平缓,高低错落的建筑空间层次,实现建筑体量与开敞空间相协调,建筑色彩与周边环境相融合。
在历史区域,建筑群体应重点进行视域控制,考虑城市主要观景通道的视线通透,延续历史街区的平面肌理,建筑风格应与建设环境相融合,充分挖掘昆明地方特色,提倡地域文化符号与地方材料的运用。历史文化街区老城区改造及村镇建设中,应加强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通过加固、改造利用有价值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恢复老城区、传统村镇的功能与活力。
在临山区域,建筑可结合山地空间营造、顺应地形的布局,融入良好的山地生态环境,保持山地地形特征,结合地形变化情况,灵活采用吊脚式、挑台式、退台式、跌落式等多种建筑接地形式,形成具有山地特色的建筑风格。
在一般区域,建筑应结合分区主导功能,引导形成相应的建筑形式,突出气候环境的特点,形成简约装饰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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