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强化和突出了城市保护的整体性思想,但整体性保护思想的落实依然面临着诸多矛盾和艰巨挑战。老城是首都核心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街区以胡同四合院地区为主要代表,是城市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社会关怀和文化复兴的关键所在。
应对复杂的历史矛盾和现实特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应坚持“求同”和“存异”的基本价值判断,从中寻求历史遗存保护、整体风貌延续与社会生活演进三个主要方面协同关联的合理路径,并妥善处理好五个重点问题的关系。
求同,就是理清和明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共同价值取向,坚持历史遗存保护的真实性,传统风貌延续的整体性和社会生活演进的延续性;存异,就是在求同的基础上,尊重不同历史文化街区中历史与现实条件的客观差异,注重分类引导与合理管控,通过多元参与,实现文化复兴与可持续再生。
历史遗存保护、整体风貌延续与社会生活演进,是“求同存异”的三个主要方面。不同历史文化街区物质与社会环境多有差异,面临的主要问题各有不同,保护实施中与客观环境相对应的合理路径也是多样的,应存三者之异,不宜僵化统一;但同时,在这三个方面追求的基本价值导向是相同的,保护实施路径是相互协调的,应求三者之同,凝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共识基础。
实现“求同”与“存异”,应重点处理好五个重点问题。
(1)保护与发展: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思想的科学性和发展目标的合理性。历史风貌应整体保护,社会发展和环境改善应体现发展阶段的渐进过程,并通过规划和实施过程的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公平。
(2)整体与局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策略研究的整体性与组织实施的灵活性。局部地段的保护研究,必须建立在整体性研究的基础之上,才能有效实现小规模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局部地段的保护实践,应以合理的社区组织和生活单元作为重要参考,形成整体统筹而局部灵活的组织实施单元。
(3)风貌与生活:认识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价值的层次性和改善标准的阶段性。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在实际工作中,风貌整治不应强制一步到位,而应基于内涵丰富的多层次价值设定保护目标;对居民生活标准的改善也应尊重居民自身条件和意愿,依据阶段特点逐步提升改善。
(4)社会与人口:体现历史文化街区结构更新的互动性和疏解模式的多样性。社会结构的更新演替应以社会稳定为前提,避免剧烈变化,实现渐进和互动的社会结构变化;对于缓解突出矛盾所必须的人口疏解,可以根据居民条件和居民意愿,通过多种模式进行,既体现对特困人群的精准扶助,又体现对居民意愿的尊重和引导,避免疏解过程中的“错位”和“强制”。
(5)政府与公众:实现历史文化街区政府干预的实效性和多元参与的积极性。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的保护机制中,在政府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的保护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对公共干预实效的动态评估和调整;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同和对历史文化环境的归属感认同,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效结合是多元参与的基础,而积极的多元参与应当成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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