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提高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苗木成活率,近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用)》,采用史上最严厉的九项措施,加强造林苗木质量监管。
1.高起点设计,实行源头把控。一是原则上使用北京市本地苗,特殊情况需采购外地苗的,距离造林地不超过300公里;二是使用在苗圃培养三年以上的带冠健壮苗,禁止使用山地苗;三是禁止使用截干苗及带有检疫对象和有机械损伤的苗木;四是24小时运输到位,不能及时栽植的需假植。
2.明确监理人数,确保检测力量。规定监理公司每个标段至少安排一名有林业相关专业知识的监理员,标段面积每超过500亩增加一名监理员,并严格执行监理巡视制度和旁站制度。
3.制定《造林苗木质量量化标准》,实现可操作性。将苗木分为五大类,每一类苗木按不同规格对质量指标进行细化,除规定主要检测指标外,还规定辅助指标,实现苗木质量检测的可操作性。
4.对苗木质量进行三层把关,实施立体监管。一是监理对进场的所有苗批实施检测;二是区苗木质量监管小组对本区每个造林标段抽查5%的苗批;三是市苗木质量监管小组开展苗木质量实地督查、抽测。
5.对检测提出精度要求,实现精准监管。一是胸径、地径测量精度达到0.5毫米,苗高、冠幅、根幅、分枝点高度等指标测量精度达到1厘米;二是以苗木合格率达到95%为分界点,计算苗批合格率。
6.严格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监理检测后出具的《监理苗木质量验收表》和区苗木质量监管小组抽测后出具的标段《苗木质量抽查报告》,作为验收结算的必备条件,存入造林档案,实现检测有记录,复查有档案。
7.苗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苗木供应商名称、树种名称、规格、数量、产地、抽查结果、处罚结果、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检疫证号等。
8.明确五方责任,建立惩戒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对工程终身负责。对领导不力、组织不力、抽查不力的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检查中“吃”“拿”“卡”“要”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处分。对区种苗管理机构未达到规定抽查数量,发现违法案件不及时处理的,扣减所在区年终“双打”
考核分数。对违反科学、选择树种不当、未按要求设计的单位,对弄虚作假、未尽职尽责的监理单位,对未按设计方案施工的单位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9.明确案卷指标,依法查处种苗违法行为。以每年至少完成一个种苗处罚案卷作为考评区“双打”工作的一项内容。对没有案卷的区,扣减该区年终“打击假冒伪劣种苗和打击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即“双打”)的考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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