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台湾:让历史古迹“活化”为公共空间

http://www.www.hxycwz.com 2014-11-12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从11月开始,大陆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其实,在公共资源的开发再利用过程中,如何有效活化的同时,又能保持这些资源的“公共”属性,避免过度商业化,或者沦为少数人的“会所”,两岸各有经验教训。目前台湾地区在古迹保护、艺文空间营造等公共资源开发领域的成果,也是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

“台北故事馆”是空间活化的成功案例

“台北故事馆”是空间活化的成功案例


  公共资源开发台湾最擅“小题大作”

  侵占公共资源开设私人会所,当然是不足取的违规行为。但与之相关的问题在于,公共资源的开发,究竟该如何做?随着时代发展与社会进步,简单的历史建筑或公共空间展示已经不能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审美或休闲需求。为了吸引人潮,台湾地区的做法是对历史古迹进行“活化”,让公共空间与当下的在地生活密切连结。

  走在台湾各地,经常能邂逅许多“古迹”。以大陆的眼光看,这些“古迹”甚至有点小题大作,因为经常不过几十上百年历史。但台湾公共资源再利用的案例中,最擅长的几乎就是“小题大作”。以新北淡水这个台湾文史重镇为例,虽然这里已经有全台现存最古老建筑之一的红毛城,但对被市民称为“臭油栈”的壳牌仓库,也经由专业文化团体的运作,转型成为集古迹展示、艺文表演等功能于一体的“壳牌故事馆”。让一座废弃无用的旧仓库,活化成为淡水的人文创意新景点。后来,这里与淡水其他数十处古迹进行串联,成为淡水古迹博物馆,蕴含典藏、研究及休闲等多元价值。

  官方主导委托经营“活化”有模式可循

  说到公共资源活化再利用的模式,台湾经过多年摸索,已经有了一套相对稳妥的做法。而走在这套做法之前的,则是制度设计。对于不少湮没于历史的古迹或历史空间,台湾各县市政府在其被登记为“有形文化财产”之后,就编列预算进行修缮。修复完成之后,再委托给社会团体进行经营。“台北故事馆”就是政府牵头、民间跟上的成功案例。位于台北圆山的台北故事馆原名“圆山别庄”,是一栋充满童话色彩的都铎式建筑。这所建筑最早为茶商所建,后来家族没落,日据时期的“台湾总督府”将其充公。几经辗转之后,圆山别庄成为台北市古迹,由一位律师认养赞助,成立“台北故事馆”,推广台北生活文化,成为最受情侣欢迎的婚纱拍摄地点之一。

  防止过度商业化始终是个动态难题

  在委托经营的过程中,如何防止过度商业化,是经常面临的难题。按照台湾地区“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公权力部门对公共资源进行委托经营发包程序时,除了要求提供保证金外,大多会在标单上明列未来经营上的公益条件,例如营业面积不得超过整体的三分之一;一年必须办理多少不收费的公益性活动;必须回馈多少营业额作为公益活动基金等等。为了确保公共资源的公益性,官方单位有时还会将回馈条件列为评审积分的项目,提出越丰厚回馈条件的竞标厂商,积分就越高。

  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杜绝商业化的“侵蚀”,是一项长期、动态性的工作,对台湾各县市政府主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相当高。毕竟竞标厂商大多实力雄厚,接受公共资源经营并非纯做公益。目前台北非常热门的华山及松山文创园区,都存在越来越多的“过度商业化”质疑。

  另一方面,委托经营这种形式,目前也存在一些争议。一份NGO组织的研究报告就认为,对在地文化熟悉又有热忱的地方文史团队往往没有充足资金,也缺乏经营能力;而资本雄厚的厂商往往中意有商业潜力的公共资源,非热门商圈内的公共资源或历史建筑,则没有人积极经营,政府花钱修复之后,还是没法真正“活化”。

分享到:
编辑:zhufei
有关  古迹 公共空间 公园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www.hxyc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