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又一轮投资热情点燃地方政府的“造城热情”的时候,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紧张准备为各地方政府划定、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以避免城市边界无序蔓延、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给生态和社会治理带来的巨大压力。
这是一项对地方政府影响颇大的决策。“城市开发边界”一旦划定,城市规模即形成了物理意义上的边界,对于超出边界的用地,作为全国土地工作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将不予审批。这意味着对地方政府十分熟悉的“土地换发展”模式,将被终结。
国土资源部正在紧急扩容需要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城市名单,这份名单上的城市数量,已经从原有的14个,扩容到600个。“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将最终实现一二线城市和部分三线城市的全覆盖。
14个到600个
“原来没有这么多,这一轮的工作要求才把覆盖城市数量的目标进行了大幅度的提高,部里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5月12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国土资源部正在试图为更多的城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所谓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是指,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市开发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区域的空间界限,即允许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的最大边界。
2014年7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在该次会议上,确定在14个大型、特大型城市开展“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试点工作。至2015年1月,14个大型、特大型城市的“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这14个城市既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特大型城市,同时涵盖杭州、南京等,此外还包括成都、重庆等中西部地区的大中型城市。在试点期间,四川省还专门制定了《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导则》。按照国务院对此项工作的分工,“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共同开展。
“试点主要是对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工作方法、衡量要素等进行尝试和实践,以总结出一套完成的工作方法和体系。
“所以,从试点开始,这项工作就是奔着在全国覆盖来进行的,现在来看,取得了初步成果,达到了试点的初衷。”前述国土资源部的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
在这样的背景下,经向国务院分管领导汇报后,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终确定向600个城市推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做法,并成立相关工作机制,为这600个城市逐步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也起到督促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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