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44030620160255001
工程名称:凤凰广场改扩建及配套停车场工程(设计)
公告时间:2016年6月24日09:00时至截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10:00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招标内容:凤凰广场改扩建及配套停车场工程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和协助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承担未获得业主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招标部分估价:351.9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8月1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6-07-11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6-07-18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或年报)合格。
2、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注: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网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09:00时至截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10: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林更斌
招标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黄晓美
联系电话:2738438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林嘉伟、黎敏妍2961989813714457571、13714246310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电话:18973505899/0735-215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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