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根据市林业和园林局近日发布的相关规定,外地在合肥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合肥市成立分公司、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办公条件和技术人员等,且近三年内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须持相关材料,到市林业和园林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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