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雨水管理上,我国城市还处于非常原始的状态:我们只求城市不被淹,或基本不被淹即可。当然,即便是这最基本的要求,我国城市也未必能轻松达到。
这个问题包含两个层面的因素:
第一,从人的层面看,提高执政者的管理和规程能力,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这是我们能做到的;
第二,从天的层面看,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我国的独特气候类型,使我们的城市防洪难度,相比世界上其他重要文明区大得多。
在现阶段完全避免城市内涝并不完全现实。如果把巴黎或伦敦的下水管道系统全搬过来,我们当然会有巨大改善,但要完全避免内涝还是不可能的。
城市洪涝与人的管理
先说人的问题。在最大的尺度上,要尽可能避免城市洪涝问题,就要在城市规划上避开一定频次的洪水淹没区。比如,常见标准需要避开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淹没区。目前,排水淹没分析的技术十分成熟,通过GIS和普通地形数据就能迅速完成这项任务。
但对很多城市地方政府而言,如果按这个规程来,很多土地就永远盖不了房子,而不能用于城市建设,土地就换不成钱,城市就没有开发资金。所以,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行性研究中,在利益驱动下,淹没区是最容易被放弃或无视的一道工序。
可是,这却是住在那里的居民生命和生活的第一道防线。城市周围的湿地或湖泊,都有很强的自然水体蓄洪功能。但城市如果发展到这里了,这里留着一个池塘,对城市管理者而言,在生态和利益的权衡之间,土地财政机制迫使官员们选择了利益。
当然,近年来雨洪频发,另一个原因是气候变迁、全球变暖,而我们的管理并未与之适应。
我国有很多河,几十年来已经没有一滴水,从气候变化的趋势和周边开发的趋势看,再有水也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其实,即便把它复垦或用于城市建设,只要准备得当,并无大碍。但我们国家只要这条河存在,哪怕永远没有水,那个管理它的水利部门就不会撤销。从行政机构的设置上看,有很多人不愿让这条河道消失,因此能够用于城市建设的土地,就这样被一直闲置。
总之,在管理层面,由于各种非技术上的原因,导致能够被用于调整开发的、和水有关的项目,没有被应用;应该规避的,却又没有被规避。而所有这些都是完全可以被改善的。
城市雨洪与自然环境
城市下雨天被淹,是一种常态。任何一个城市都无法做到永不被淹。只不过,要看被淹的频次是否在老百姓的接受范围内,人们能否正常过日子。对这一答案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因素,是管理和法治,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则是自然环境。
最近微博上有发帖,说到德国等很多欧洲国家,其排水设施的设计强度仅是两年一遇或五年一遇。实际上,我国一些地方的设计强度到了十五年一遇、二十年一遇,其峰谷比(注:峰年降水量与谷年降水量的比值)已经非常大了。
这里有一个背景,就是欧洲气候一直非常温和,尤其是德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处于西风带,降水非常均匀,各月份、各年份降水之间的差别非常小。但整个东亚地区都处在季风气候区中。我国很多城市很可能1月不下几滴雨,7月下雨就会让全城被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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