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可影响再次旅游甚至出境、银行信贷等
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施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记者了解到,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信息由旅游主管部门报送,保存一两年
记者注意到,这份共11条的《办法》,将“游客不文明行为”定义为“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有以下六种: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以及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
国家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如果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北京行业协会有望采集“不良信息”
记者6日从北京市旅游委获悉,市旅游委将根据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北京市旅游委正在研究将游客不良信息采集等工作交由相关旅游协会执行。旅游委负责人介绍,“不良信息将与旅行社以及旅游行业内部共享,旅游企业再根据信息自行制定举措。”除非有重大不良后果,这个信息不向社会公开,也不会向其他部门通报。
■焦点
对游客影响几何?
专家称震慑大于处罚;导游称劝说更有底气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申海恩参与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过程。6日,国家旅游局对外发布《办法》后,申海恩认为,此前有关游客文明行文的倡议、公约也不少,《办法》的实施明显从举措的刚性上有所提升。
“积极作用是对游客极端行为的震慑,如通报个人信用等机构,会对游客的银行贷款、出入境等造成困难,这对游客震慑作用还是很大的。”申海恩说,那些轻微的不文明行为并不能通过这个《办法》得以约束,还需要通过提升国民旅游素质等多途径改善。
“以后跟游客讲注意事项时更有底气了。”对于《办法》出台对旅行社的影响,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资深旅游顾问周军回忆自己曾带过的出境团队,对当地非常忌讳的行为,导游会重点提醒。“但我们只能是宣传、劝说,在跟游客讲这些的时候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周军说,按照《办法》规定,游客的不良行为还有可能影响其出境等,劝游客时就更有底气了。
申海恩说,从《办法》中界定不文明行为的条款看,触犯了法律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才能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他指出,从目前来看,游客常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并不是严重的触犯法律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还无法受《办法》约定。从目前来看,其引导和震慑作用仍大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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