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景函[201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成立部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建科[2014]71号)精神,为加强风景园林行业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部对原建设部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及下设的风景园林专家组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成立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原建设部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下设风景园林专家组中部分专家作为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顾问组专家。现将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顾问组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顾问组专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2015年1月13日
|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www.hxycwz.com